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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课申报通知

作者:时间:2012-02-21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及教学部门:

    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提高文化素质、科学修养和创新能力,现将本学期全校申报选修课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学时和学分

    每门课程总学时可以为16、24、32,对应学分为1、1.5、2。

    二、开课教师资格说明

    1.理论性质公选课开课教师必须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且职称为讲师及其以上教师;已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坛新秀及教学优秀也可开设理论课性质的公选课。

    2.实践性质公选课开课教师职称应为中级及其以上教师。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

    1.申报流程:拟申报公选课的专兼职教师应向所属教学部门填表申请,所属教学部门对开课教师资格进行初审,教务处进行复审。

    2.申报材料:申报时,教师应提供教学大纲、选课要求、开设班级数,可以选课的学生范围及上课时间要求等材料。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7、8节和双休日可用。

    四、时间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及时通知本部门所有专、兼职教师,并于2012年2月25日之前将申报结果整理后提供给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

201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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